四会讨债公司用心调解助力劳动纠纷,一次性向唐某支付6000元
四会讨债公司用心调解助力劳动纠纷,一次性向唐某支付6000元。
案情介绍
某家装公司职工唐某入职期间,公司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。2022年9月,唐某在工作时不慎受伤入院,经认定为工伤,但未达到伤残等级。事故发生后,唐某未再回公司工作,双方劳动合同于2023年4月10日到期。唐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主张双方存在劳动关系,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、待岗生活费、失业保险赔偿金等共计26783.75元。仲裁裁决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,公司应向唐某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及失业保险待遇损失共计8847.15元。家装公司不服仲裁裁决,遂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调解经过
广西汇力律师事务所陈骁律师接受案件委派后,认真查阅案件材料,多次主动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。期间,双方在赔付金额上产生分歧,唐某坚持公司至少需赔付8000元,否则不愿调解。面对工作压力与挑战,陈骁律师不急不躁,秉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耐心细致地与双方进行沟通,疏导对立情绪,晓之以理、动之以情,深入分析了诉讼可能给双方带来的额外负担,建议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各退一步,以双方主张金额的中间值6000元作为调解方案。
最终,在调解员的耐心疏导和释法说理下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前一次性向唐某支付6000元。同日,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。本案顺利调解结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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